一、学科概况
长沙矿山研究院(招生代码86404)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86年批准的全国第三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采矿工程(081901)为当时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专业。采矿工程是面向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矿业工程学科之一,涵盖金属矿床开采中的科学理论与技术,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工程学科。主要研究领域涉及金属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应、矿业循环经济、连续采矿技术、传统或非传统采矿技术、岩层变形失稳与控制、数字矿山、露天矿山技术、绿色开采技术、充填理论与工艺技术、深部开采理论与技术、矿山工程灾害防治理论与技术等。
我院是专门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新方法、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研究的重点专业技术研究院,采矿工程学科科研力量雄厚,拥有国家金属采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金属矿山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灾害事故分析鉴定实验室等12个国家和部级科研平台,具有专业配套齐全、实验设备先进、工程配套能力强、科研成果丰硕、影响面广等特点,在我国金属矿床开采技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二、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科研作风、科学道德和合作精神,品行优秀,身心健康;学习和掌握现代数学、力学、工程灾害学、测试试验技术、计算机科学及信息科学技术,系统掌握金属矿床开采中的科学理论与技术;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熟练阅读外文文献资料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工程专业分析软件,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能独立从事采矿工程学科领域的科研工作或专门技术工作,能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设计院或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设计或工程技术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三、学科专业主要研究方向
1、绿色开采技术
2、充填理论与工艺技术
3、深部开采理论与技术
4、矿山工程灾害防治理论与技术
四、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1、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综合素质优秀者可以申请提前1年毕业。
2、培养方式
(1)实行指导教师负责的指导小组培养工作制,导师个别指导与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指导小组成员应协助导师把好各个培养环节的质量关。
(2)导师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选学课程、查阅文献资料、参加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确定研究课题、指导科学研究等。
(3)导师对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教育应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培养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1、学分要求
研究生申请答辩前,应学完与申请学位专业方向一致的学位课及若干门选修课,要求总学分27分以上,学位课不低于16学分。
2、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3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
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
(2)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3学分)
本专业的基础课程。课程要有深度和广度,使研究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同时,须开设数学类基础课一至两门。
(3)选修课(不低于11学分)
选修课程应充分体现研究特色和学术专长,内容具有先进性、前沿性。根据需要还可设置一些交叉、边缘及跨学科课程以及计算机应用方面的课程。从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还须按本科教学大纲加开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并须考试合格,但不计学分。
课程说明:我院研究生的基础和专业课程根据专业及研究方向要求,与中南大学签订框架协议,分别委托其各学院授课。课程须注重基础性、实用性、宽广性。
六、科研实践
科研实践是本学科研究生的必修环节。从第二学年起参加导师的科研课题,必须跟进一个以上科研课题(学位论文选题课题)参与科研工作。
七、学年总结与淘汰
每学年对研究生进行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达到退学规定的研究生将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劝退,并进行学籍处理。
八、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应在第一学期内确定学位论文研究方向,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确定研究课题。查阅的文献资料应在5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资料一般应在10篇以上。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或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实用价值。最迟第三学期作公开的选题报告。首次选题未获通过者,应在6个月内完成重新选题。《长沙矿山研究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经导师小组评审通过后,交院研究生办公室存档。
九、学位论文工作检查与考核
在每年的10月中旬,对所有进入学位论文工作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由导师小组对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与预期目标的差距等进行检查考核,切实解决研究生论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对综合能力较差、论文工作进展缓慢、投入时间和精力不足的研究生提出警告,或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发表学术论文
本学科要求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1篇,同时,发表的论文必须以长沙矿山研究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方可申请论文答辩。
十一、学位论文答辩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要求用中文撰写,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研究生从事论文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1年。
学位论文必须观点正确,条理清晰,论据可靠,论证充分,推理严谨,逻辑性强,文字通顺。硕士学位论文应在科学上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具有一定创造性的学术成果或应用成果,应能反映出硕士生已经掌握了比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了独立从事科研工作或专门工作的能力。
十二、主要参加专家(按姓氏笔划排序)
尹贤刚、闫杰、李东明、李向东、李爱兵、吴鸿云、陈忠毅、林卫星、郑伯坤、姚振巩、贺建国、殷志伟、褚洪涛、翟守忠、潘冬
长沙矿山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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